1988年3月3日国务院发布的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》规定:
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符合下列规定,可以取得毕业证书:
(一)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,并取得合格成绩;
(二)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(设计)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;
(三)思想品德鉴定合格。
获得专科(基础科)或本科毕业证书者,国家承认其学历。 可以考研和考公务员等考试。
并且现在的用人单位看重的是知识和能力,学的专业贴近市场,只要学到知识,就业不用担心。
学校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虎泉街武汉工程大学(北门)科技孵化器大楼1210室(招生办公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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